品牌新泽仪器
固定污染源VOCs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是否需要安装联网
检查内容
企业是否属于排污单位,是否符合暂缓安装及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要求,已安装的是否验收备案。
注意事项
1、涉VOCs的排气口,排气筒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2.5kg/h/1.5kg或排气量大于60000m3/h、10000m3/h、30000m3/h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口,安装VOCs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低于上述标准的安装VOCs报警装备;
2、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3、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4、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
5、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大于120℃,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6、验收报告是否有零点量程漂移监测、分析周期监测、示值误差、响应时间。准确度监测。

VOCs在线监测系统各分析单元检查
1、催化氧化单元
(1)使用催化氧化技术氧化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装置,其转化效率应不低于95%。
(2)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2、烟气参数分析单元
(1)皮托管无变形,并与气流方向垂直,紧固法兰无松动,每月定期进行零点校准。
(2)氧分析仪定期校准,氧化锆加热温度按说明书设置。
(3)空气过量系数、皮托管系数K值、烟道截面积、速度场系数、量程与登记备案一致。

VOCs在线监测系统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填报停产时是否产生较多异常数据(0值、恒值、无数据)。
2、企业生产负荷及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控设施显示数据变化的相关性,特别是其变化趋势应符合逻辑。
3、无数据时是否为人为中断在线设备供电,导致超标时段无法正常采样。
注意事项
1、企业填报停产时产生较多异常数据情况时,需要仔细核对响应时间段内生产系统、污染治理系统应该停止运行。
2、查看停产前后数据分钟数时没有数据突然上升、突然下降的情况,是连续的数据。
3、若上述两点不符合应当仔细进行检查,谨防企业数据造假行为。
4、需要判断无数据时是否为人为中断在线设备供电,导致超标时段无法正常采样。
5、发现数据异常后可以从动态管控仪器使用调阅自动监控站房的视频监控,详细查找对应时段有无人员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