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机械工业
再制造博览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内燃机再制造作为国家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支持下,在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在产业规模、市场推广、相关技术及装备的开发应用和产品社会认知度提升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内燃机再制造体系,行业发展趋势平稳向好。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发展阶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在届“中国国际动力系统及技术装备再制造展览”的基础上,本届展会延展拓宽了机械工业再制造更广泛的领域,拟与各再制造相关行业协会携手共同搭建一个相互交流的大平台,以促进机械工业再制造产业的协同发展。本届展会正式更名为“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机械工业再制造博览会”,将于2019年8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隆重举行。同期还将举办多场机械工业领域再制造研讨会(详细内容将另行通知),旨在加大再制造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推动再制造产业和绿色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
本届展览将以“发展绿色制造,促进循环经济”为主题,全面展示机械工业再制造、再制造技术及装备、再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再制造工程应用及产业化、再制造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产学研成果、再制造园区建设等。希望再制造相关行业单位能够积极参展,宣传企业,展示成果,促进交流合作与共赢发展。
本届展会得到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内燃机再制造产业联盟、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机床再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分会、绿色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机械与维修传媒以及美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
本着为行业做好服务的宗旨,我们将在此次展会上努力为参展单位创造良好的展出条件,提供方便的配套、交流、合作与洽谈场所。随函将本届展会的参展办法(见附件一)附上,请有意参展者尽快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二)并返回给本届展览的承办单位。我们将根据参展单位报名后汇款的到达先后顺序,与参展单位商定展台位置;有关参展的进一步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承办单位直接联系。
指导单位: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联系: 成薛峰、孙奎崧
电话:
传真:
承办单位:
东方嘉恒展览(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于玉梅、夏楠
电话:400-666-0960 / 3532
传真:
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机械工业再制造博览会参展办法
一、展品范围
1. 机械工业整机及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1.1 动力系统及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1.3 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1.4 机床及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2. 再制造技术与装备
2.1 拆解、组装技术与装备
2.2 绿色清洗技术与装备
2.3 无损检测及寿命评估技术与装备
2.4 再制造加工技术与装备
3.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3.1 科技成果及产学研成果
3.2 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4. 工程应用及产业化
4.1 再制造园区建设
4.2 物流体系建设
4.3 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注:参展可以采用实物、模型、图片、幻灯、录像、研究报告等形式。
二、为参展单位提供的服务
1、展馆总体布置由展会承办单位负责,展位内部布置由参展单位负责;
2、标准展位楣板上的参展单位中英文名称,由展览主办单位按统一格式书写布置,由各参展单位提供准确的中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字母数不多于36个);
3、展览负责提供清洁(展台内由参展商负责)、保安、消防等服务;
4、标准展台的搭建由承办单位委托展览主场搭建公司负责,光地展台由参展商自选承包商进行搭建;
5、参展运输由主办单位的承包商负责;
6、承办单位负责提供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在京工作期间住宿方便的服务,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7、承办单位为参展单位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专题讲座等服务;
8、展览对社会公众开放,免费参观;
9、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行业内和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产品供销、采购人员以及用户赴展览参观。
三、展会宣传
此次展会将通过各国际再制造行业向全球再制造同行、用户大力宣传推广;展会还将通过支持单位向全行业的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展会还将出版专刊、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发布筹展动态及展会消息,加大此次展览的宣传力度,扩大展会在全球再制造行业内的影响力。
四、报名及组织工作流程
1、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wendy.yang@enginechina.com.cn至承办单位报名参展;
2、展览承办单位接到参展申请表,向报名参展单位发出参展协议书;
3、展报名参展单位签署参展协议后返回给承办单位,同时提供参展单位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供编辑会刊用;
4、承办单位接到报名参展单位签署的参展协议后,向报名参展单位发送《参展商手册》;
5、展览参展商、承办单位、各类服务商进场开展布展工作;
6、展览开幕,展出开始;
7、展览闭幕,撤展。